每次只要到診所拿幾天藥,頭暈就好了,為什麼還需要找病因?
吃幾天藥後,暈眩就好了,代表真的被對症下藥了嗎?
這其實牽涉到人體很重要的一種能力——自我修復與代償。
一般民眾因為暈眩、噁心、頭痛、耳鳴或耳悶,到附近診所就醫時,醫師往往會先依症狀給予治療,例如止暈藥、止吐藥、止痛藥,或依個別狀況,使用改善內耳或末梢循環、前庭症狀的藥物。大多數患者在服藥幾天之後,症狀明顯改善,甚至完全消失,因此直覺認為:「藥把疾病治好了。」
其實,不一定如此。
許多藥物的主要作用,是在疾病最不舒服的階段時,先幫助我們把症狀壓下來,讓我們可以正常進食、睡覺、走路、工作…,也讓身體爭取時間慢慢恢復。
但是,真正使疾病痊癒的,其實是人體本身強大的自我修復能力
舉例來說,輕微的病毒感染、內耳短暫發炎、前庭功能失衡,甚至某些短暫性的循環變化,都可以在數天到數週內逐漸緩解;若能在這期間先控制住症狀,身體又同時完成修復,兩者剛好重疊,患者自然就會覺得:「吃藥吃好了。」
至於銀杏等藥物,也不能簡單認為所有暈眩患者都有效
目前研究顯示,特定銀杏萃取物在部分中樞神經疾病或循環相關暈眩患者中可能改善症狀,但研究族群與病因差異很大,因此並不是每一種暈眩都適用,關鍵仍在於:到底是什麼疾病造成暈眩?
人體其實就像具有一套「備援系統」,疾病剛開始時,如果傷害程度不大,身體可以藉由免疫調節、神經代償、組織修復及其他生理機制,把問題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因此有些人甚至還沒有明顯症狀,連藥也還沒吃,疾病就已自行緩解。
真正需要提高警覺的是,症狀反覆出現、愈來愈嚴重,或者治療一段時間仍然沒有改善。

如果暈眩、耳鳴或其他相關症狀持續數週,甚至超過1至2個月仍反覆存在,就不能只是一再地用藥壓制症狀。這時代表身體的自然修復與代償,可能已經不足以完全解決問題,應重新檢視病史,並視需要安排聽力、前庭、影像或其他檢查,釐清耳朵、神經、血管或全身性疾病。
症狀消失,不一定代表病因已經消失;症狀一直存在,也不代表只能與它和平共處。找到真正的病因,才能知道下一步該怎麼治療。
(作者為元景耳鼻喉科神經科診所陳建志醫師,發表醫學學術期刊論文逾兩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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